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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详情
办公室管理

发布时间:2019-01-21 浏览次数:1233

1 、起草党支部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通知及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文件,做好支委各种会议的记录和整理。

2 、组织、安排党支部召开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。

3 、掌握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局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,督促落实有关决定,协助党支部做好中心组学习的计划、安排、组织、总结等工作。

4 、协助党支部会同各职能部门抓好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及党风廉政建设,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廉政教育。

5、协助党支部负责党员的教育、发展和管理工作,同时负责干部的提拔、考核、交流等干部管理工作,及组织、人事、纪检、共青团等工作。

6 、负责起草党内文件,报告和材料,做好廉政教育等相关台帐。

7 、协同党支部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和对外接待工作。

8、做好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党书屋管理制度

    1、借阅图书资料,必须办理借阅手续,借、还均须签名,并注明日期。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,借期两周。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。

  2、党员阅读课借阅图书,由管理员负责办理借阅手续,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,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。

  3、图书要加强爱护,全体党员都要爱惜图书,不得将图书、杂志、报刊斯毁、涂污划线摺角等,不允许乱写乱画。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。

  4、遗失书刊,原则上应赔偿原书。如不能实现,应2倍赔偿,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~5倍赔款。成套书刊遗失一册,按全套价赔款,余书仍留室存藏。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,并责其认真修好。对于珍贵文献、资料要妥善保存,非经书记同意不得外借,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,延长使用寿命。

  5、如果发现偷书者,一律处理,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,并通告批评。

公章使用管理

  1、党支部印章主要用于党务工作需要,如党员入党、支部决议、入党证明、党关系流动等业务,不得他用。

  2、凡使用党支部印章时,应由书记签名后方可盖章。如有违规行为,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印章。

  3、不准非保管印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印章外出,不准保管印章人员家属使用印章,严禁白纸盖公章。

  4、凡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管理印章失误,造成不良后果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印章使用人、管理人的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。

  5、党支部印章确定由党支部书记或者组织委员保管

一个支部,

一座堡垒,

一个党员,

一面旗帜。

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

争创先进党支部。

互助活动